新安晚报 安徽网 7月18日,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,执行到位金额11万元。
2015年1月,李某与女子朱某经媒人介绍相识。同年3月10日举行订婚仪式,李某按照民俗支付朱某彩礼款12.9万元及价值1.7万余元的首饰。但订婚后不久,二人感情破裂,朱某反悔,李某也认为朱某已无与其共同生活的可能,更不会与他登记结婚,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遂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法院审理后判决朱某及其父母共同返还李某彩礼款12.9万元及价值1.7万余元的首饰。该案判决生效后,朱某及其父母并未履行还款义务,李某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,承办法官依法履行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等执行程序,督促朱某及其父母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,但被执行人不接法官电话,拒绝沟通,并躲避执行去了外地打工,下落不明,本地无可供执行财产。法院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后,该案只能终结本次执行。
2022年5月19日,李某来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,执行法官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络查控,发现并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朱某父母在外地的银行卡号及支付宝、财付通等账户,迫使朱某的母亲主动到法院,向执行法官反映银行卡被冻结后对其工作生活造成很大影响,表示愿意和李某协商还款。
在法院的主持下,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,朱某及其父母一次性偿还李某彩礼款11万元,判决返还的戒指及手镯已自行返还,剩余未执行的余额及项链,李某表示自愿放弃。
刘龙飞 新安晚报 安徽网 记者 张安浩
编辑 王翠